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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认定
投稿科室: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2014-07-03 22:44

服务事项名称

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认定

服务对象

√本地企业        □个人、政府       □本市外企业

申请受理机关

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1)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综合得分相关证明材料;

3)推广案例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3年度财务报表;

6)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企业自主申报;

2)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初审;

3)市经信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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