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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认定
投稿科室: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2014-07-03 15:25

服务事项名称

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认定

服务对象

√本地企业        □个人       □本市外企业

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中小企业办公室

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1、“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

3、研发中心运行情况;

4、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认证证书、技术鉴定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

5、其他能表明已达到认定条件的有关报表或证件资料等;

6、在材料封面中,要注明企业专有技术(或工艺)名称,专有技术(或工艺)的特点应在企业简介中予以详细介绍。

“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

1、“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申请表

2、“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申报材料参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材料编写,重点突出专有技术和效益情况,在研发机构等方面不作要求。

办理流程:

1、企业把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区)经信局(中小办、民营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进行初审;

2、县(区)经信局(中小办、民营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初审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中小企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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