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 |
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认定 |
服务对象 |
√本地企业 □个人 □本市外企业 |
申请受理机关 |
东营市中小企业办公室 |
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1、“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
3、研发中心运行情况;
4、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认证证书、技术鉴定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
5、其他能表明已达到认定条件的有关报表或证件资料等;
6、在材料封面中,要注明企业专有技术(或工艺)名称,专有技术(或工艺)的特点应在企业简介中予以详细介绍。
“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
1、“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申请表
2、“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申报材料参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材料编写,重点突出专有技术和效益情况,在研发机构等方面不作要求。 |
办理流程:
1、企业把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区)经信局(中小办、民营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进行初审;
2、县(区)经信局(中小办、民营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初审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中小企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