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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示范项目
投稿科室: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2014-07-28 22:45
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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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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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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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企业 □个人、政府 □本市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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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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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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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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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2)推广案例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3)项目承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3年度财务报表;
(5)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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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企业自主申报;
(2)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初审;
(3)市经信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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