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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投稿科室: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2014-07-29 17:53

服务事项名称

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服务对象

■本地企业        □个人       □本市外企业

申请受理机关

市政府节能办

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1、申请报告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项目资金申请表

4、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办理流程:
 

一、申报材料接收:

企业按照市资金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县经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后,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二、符合性审核:

会同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上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初审意见。
三、复核:

将初审意见报市节能办主任复核,复合后,报委分管领导审核。
四、通报: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通报各县区项目情况
五、上报:

根据主任审批意见,起草上报文件,经分管领导签发后,上报市政府领导签批。
六、审批

市经信委分管领导向主任汇报,主任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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