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 |
东营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 |
服务对象 |
∨本地企业 □个人、政府 □本市外企业 |
申请受理机关 |
东营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
申报申请、申报表、自评报告、有关材料 |
办理流程:
1、申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每年1月5日前企业根据有关评选通知申报。企业申报时需提交企业的申报申请和自查报告、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2、上报。县区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评优树先要求征求县区有关部门的意见,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初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向有关部门征询申报企业的财政贡献、发展速度、发展质量等指标,根据征询情况量化打分,提交市领导小组会议审核;
4、审核。市领导小组审核后,提出奖励企业名单及等次,报有关领导审核;
5、公示。获奖企业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
6、表彰。获奖企业颁发奖牌,法定代表人颁发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