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 |
转报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 |
服务对象 |
√本地企业 □个人、政府 □本市外企业 |
申请受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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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
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网上核准、备案、免税申报系统”(http://124.133.54.13:81/g2/)在线填报《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申请表》、《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 |
办理流程:
1、企业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的,向所在开发区经发局申报;其他企业向所在县区经信局申报;
2、县区经信局或开发区经发局对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向市经信委转报;
3、市经信委对申请材料复审合格后,向省经信委转报;
4、省经信委根据管辖权限,做出审批决定或者向中央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