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名称 |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报 |
服务对象 |
■本地企业 □个人 □本市外企业 |
申请受理机关 |
市政府节能办 |
申请表格或固定格式材料 |
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2014年2月修订) |
办理流程:
一、申报材料接收:
企业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交行政审批大厅,由责任人对材料齐全性审核,不齐全的,一次告之补齐。
二、符合性审核: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会同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对进行现场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三、复核:
将初审意见报市节能办主任复核,复合后,报委分管领导审核。
与财政、国税、地税联合行文,通报通过省里认定的项目。
五、上报:
根据主任审批意见,起草上报文件,经分管领导签发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审批:
市经信委分管领导向主任汇报,主任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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