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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
投稿科室:信息中心 2015-11-18 10:37

        部门:东营市无线电管理处

 

事项编码

04002

审核意见

项目名称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

 

子项名称

 

实施
依据

法定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9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国务院、中央军委 1993911日发布):第一章  第四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2.《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05525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四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分级指配、有偿使用。
第十条 经批准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3.《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2009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6号)第六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和必要的技术资料,经审查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频率占用费后领取无线电台执照。

 

三定
规定

《关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东编发﹝201248号)“六、保留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东营管理处,职责任务:根据管理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审批无线电台(站),核发电台执照;核定和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和设备检测费。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销售、进关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实验的审批工作。”

 

收费(征收)
依据和标准

《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计价费﹝1998218号)
《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试行收费标准》(信息产业部信部无﹝2001226号)(见附件)

 

实施对象

设台单位及个人

 

实施条件
(前置条件)

 

承办机构及
联系电话

东营市无线电管理处频率台站管理科, 8318355

 

需提交的材料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办理数量

365

 

办理期限

法定

 

承诺

按照要求自觉缴纳的,当日完成;不按规定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0日后,100天内强制征收。

 

救济途径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东营市人民政府或山东省经信息委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廉政风险点

1个,2级。

 

调整意见及理由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部门主要职责,建议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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