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东营市经信委综合执法支队在节能执法监察中,积极落实事中监督制度,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支队依法行政。
事中监督包括两部分:一是支队外部执法监督,通过被监察单位填写《节能执法情况调查表》,对节能监察人员在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中,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及有无以公谋私情形等进行监督。二是支队内部执法监督,配备了电子记录仪,全过程参与现场监察,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熟悉程度、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以公谋私情形及是否有泄漏被监察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等进行监督。所有监督记录都予以存档。
东营市经信委综合执法支队通过外部、内部两方面的监督,进一步督促了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规范了执法程序,有效提高了支队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