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拟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进行修订,请组织重点企业按照工原函〔2018〕283号文件要求提出修订建议,并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修订申请表及文字材料报市经信委原材料科(材料请勿包含涉密内容)。
联系电话:8332875,邮箱:dy2875@163.com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产品修订申请表
2018年6月15日
下载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产品修订申请表.doc
下载附件:工信部工原函[2018]283号.rar